运动队管理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规定(暂行)

2016-07-08
    为了保障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训练和竞赛工作正常而有序地进行,保证训练质量,提高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水平,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为学校争光,提升学校知名度\u002c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 高水平运动队的组织管理

1、由学校主管领导与体育部、教务处、学工处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高水平运动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队的领导、组织、招生、管理、训练和竞赛工作。

2、由体育部负责高水平运动队训练和竞赛工作;教务处负责高水平运动员的学籍管理;高水平运动员所在系、部、学院负责运动员政治思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和招生

1、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和招生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是一级以上运动员和确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二级运动员,向我校体育部登记报名,并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的面试考核。

2、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和招生应根据各运动队的需要和发展,教练员提出意见和建议,由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决定,报经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领导小组批准。

3、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体育部、学工处、纪委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面试考核由学工处、体育部共同组织实施,校纪委进行过程监督。

三、高水平运动员

1、凡被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与学校签署《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协议书》并交纳保证金。

2、高水平运动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配合教练员工作,服从教练员的训练安排,认真参加训练,积极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种竞赛。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平时训练不努力、一学期内缺训旷训超过10学时或运动成绩明显下降的高水平运动员,由教练员提出,体育部同意\u002c 报校高水平运动队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3、高水平运动员的学籍管理规定详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体育特长生学籍管理办法》。

四、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

1、教练员是运动队的核心,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体育道德以及为体育事业献身的精神,坚持“训练育人”的指导思想,同时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了解本专业的发展情况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训练工作经历、经验或具有优良的带队业绩。

2、凡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体育部在岗的体育教师,愿意承担高水平运动队训练任务者,本人提出申请,由体育部领导根据其专项运动经历、运动技、战术水平和思想道德素养等方面综合考核决定是否聘任为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

3、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管理办法》的管理。

4、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训练工作视为教学课程,纳入教学管理,计算工作量,享受与教师教学课同等待遇。

5、体育部对教练员的训练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业绩考核。考核内容与标准主要是根据运动队所完成比赛任务、训练情况和对运动员的思想教育、文化学习、管理等情况来评定。对运动队(员)训练或比赛成绩距制定目标要求有较大差距、不能承担起教练员工作或因其它原因不能胜任教练员工作岗位的教练员,体育部主管训练竞赛主任可在部主任办公会议上提出解除其教练员的职务,经会议讨论决定后执行。

五、运动竞赛管理

1、体育部主管领导负责管理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和竞赛工作。定期对各运动队的训练和制定的目标、任务进行督促检查,了解运动员训练、运动成绩和日常表现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各运动队教练员应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和南京市高校竞赛计划,提出本队的年度比赛计划,上报体育部领导批准后实施。

3、凡在节假日需安排队员集训,必须提前两周将集训计划上报体育部,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4、各运动队教练员须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上报本队训练时间和场地要求,由体育部统一安排,如需更改训练时间和场地必须得到批准后方可实行。

六、高水平运动队训练补助

1、训练补助标准: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坚持常年训练,每周训练不得少于五次,每次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00分钟。训练期间补助标准为:全国大学生比赛前三名20元/人.次,全国大学生比赛前八名15元/人.次,江苏省高校比赛前三名12 元/人.次,江苏省高校比赛前八名8 元/人.次,南京高校比赛前三名6 元/人.次,南京高校比赛前八名4 元/人.次,其余3 元/人.次。

2、赛前集训:参加全国大学生比赛提前60天集训,参加江苏省大学生比赛提前40天集训,参加南京高校大学生比赛提前30天集训。赛前集训补助标准按照比赛规程规定执行;若比赛规程没有规定,则按照南京分会规定执行。

3、比赛补助:比赛期间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的补助标准按照比赛规程规定执行;若比赛规程没有规定,则按照南京分会规定执行。

4、训练装备:高水平运动员每年度发放运动鞋一双(价值100元),每两年发放训练、比赛服两套(价值100元)、发放运动外套一套(价值100元),每四年发放棉运动长衣一套 (价值150元) 。

七、奖励与处罚:

1、对于参加各级比赛取得名次的高水平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学校给与奖励,奖励办法与标准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奖励办法》执行。

2
、高水平运动员应和其他学生一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服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的管理,如违反校纪校规,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3
、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管理办法》,对于作风优秀、带队成绩突出的教练员,在年终考评和晋升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于在工作中作风懒散、弄虚作假和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教练员,立即停止其教练员工作,并按照有关纪律条例处理。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0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