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办理的说明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申请流程:请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全部事项——体育部——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上传证明材料——提交申请——各级部门审核——体测中心归档;
具体的申请要求如下:
一、申请办理时间:每学期第一周至第四周办理,第五周起不再办理(突发意外情况除外)。
二、请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全部事项——体育部——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上传证明材料。
三、填写要求:
1、申请理由要填写充分完整
如:本人因……,经医院诊断为……,不宜……,现申请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望批准。(仅供参考)
2、上传附件证明:证明材料为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相关的证明材料。上传的图片必须含有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内容清晰完整。
3、学生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经各部门审核结束后体测中心负责存档。
4、申请结果学生通过申请流程查看。免测申请获得批准后,大学期间无需再申请。
体育部
201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