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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体育部教职工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9-01-08

部内各科室: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体育部2018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9年1月10日上午8:45。全体人员先在新闻中心召开大会听取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然后再分组进行普通教职工述职考核。

       二、考核对象

事业编制教职工、人事代理制职工。

       三、考核要素和等级

考核要素:在考核过程中,要以全年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核”的原则,既要注意兼顾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的全面性,又要突出工作实绩的重要性,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综合评定本年度的考核结果。各考核小组推荐或个人自荐的优秀人选需要在“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中重点写明个人年度主要工作业绩。

考核等级:年度考核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1、体育部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部领导组成。

2、全体教职工分为三个小组参加考核,三个小组分别为:(1)专项教研室;(2)基础教研室;(3)部办公室与体测中心。

3、教研室主任或办公室主任按照学校考核的有关要求,主持所在小组的考核工作。

4、各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实际工作业绩提出考核意见,明确年度考核的建议等级,推选优秀候选人名单。

5、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和自荐情况,确定6名优秀人选、公示后报学校。

       五、优秀指标人选推荐与自荐

       1、各类人员优秀的条件

       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主动承担班主任或各项公益服务工作,不计得失,乐于奉献。刻苦钻研业务,理论功底扎实,严格执行教学规范,教学态度认真,考试阅卷公正。教学工作量适当(注:适当是指以教学为主的专任教师接近系(教研室)平均工作量,双肩挑教师达到系(教研室)平均工作量的1/2,兼职教师不要求课时数,以下同),主动进行教学研究和专业研究,参加科研课题,积极撰写论文。其中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应优先推荐。同时,岗位津贴考核须合格。

       党政管理人员:坚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清正廉洁,精通业务,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团结协作,有改革创新精神,能满负荷高质量地完成受聘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辅助单位技术人员: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团结互助,满负荷工作;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工勤服务人员: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工作量饱满,确保劳动安全,团结互助,工作成绩突出。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①、教师岗位津贴考核未达到良好档及以上的人员;

②、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人员;

③、坐班制人员工作量未超过100%;

④、工作质量未达到优秀标准。

       3、优秀候选人采用考核小组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产生

       考核小组推荐:专项教研室、基础教研室考核小组可分别推荐3~4人,部办公室和体测中心考核小组可推荐1~2人;

       个人自荐:自荐者需在1月11日13:30前提交《体育部2018年考核评优自荐报名表》

       六、年度考核其他有关事项(见学校信息公告考核通知)

 

体育部

2019年1月7日

 

附件:体育部2018年考核评优自荐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