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2、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体艺函〔2019〕28 号文《关于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要求,免予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不颁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
3、申请流程:请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全部事项——体育部——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上传证明材料——提交申请——各级部门审核——体测中心归档;
具体的填写要求如下:
1、申请理由要填写充分完整
如:本人因……,经医院诊断为……,不宜……,现申请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望批准。(仅供参考)
2、上传附件证明:证明材料为医院的诊断证明。上传的图片必须含有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内容清晰完整。
3、学生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经各部门审核结束后体测中心负责存档。
4、申请结果学生可在办事大厅已完成选项中查看。免测申请获得批准后,大学期间无需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