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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体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2023-03-31

为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学校党委要求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中央、教育部党组和江苏省委、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有关文件精神,依据我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发﹝201815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和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管理队伍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的通知“的精神和原则要求,体育部根据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要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强化问题导向和责任意识,认真负责尽责,严格追责问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切实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第二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

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体育部主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党总支书记和主任都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 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体育部各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定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切实把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第三条 责任主体承担的主要责任

(一)把握正确政治导向的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把正确的政治导向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之中。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切实维护体育部意识形态安全。

(二)巩固和壮大主流思想文化的责任

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持续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良革命传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

(三)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责任

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相关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实行“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对讲授人资质、背景及讲授内容进行严格预审把关。

(四)做好党员干部和教师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责任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监督。全面加强和改进教师课程思政教学,强化师德建设。

(五)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

课堂教学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政治纪律,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

建立健全各类网络论坛、贴吧、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管理制度,坚持新媒体定期申报和年检备案制度,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

(八)加强各类社团管理的责任

建立健全体育部各类社团管理制度,特别是体育俱乐部管理,年检备案制度,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导向。

(九)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

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严禁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十)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职工头脑,引导教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管理队伍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强化基层党组织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五条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定期召开体育部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

会议由体育部党总支书记召集,部领导、各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教师参加会议。

(二)分析研判会议召开时间

每学期不少于2次,遇有重大问题和特殊情况,随时进行。

(三)分析研判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2、研究落实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进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应对措施。

3、会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和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重要舆情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应对措施。

4、总结推广加强意识形态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成功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对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六条 建立检查考核和情况报告制度。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和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基础上,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将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校党委报告。报告时间分别为春季学期31日前,51日前;秋季学期91日前、121日前。

意识形态领域遇有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要按照规定在第一时间向校党委报告。

第七条 充分发挥干部工作导向作用。体育部党总支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纳入部领导班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突出把好政治关,注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考察。

第八条 纳入纪检监察工作范围。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监察范围。

第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